南京浦口一男子冒充警察查处废品回收站骗取好处费
人民网南京6月20日电 (王石磊)南京一市民汤某以收购违禁品为借口,冒充警察,骗取当地废品回收站“好处费”。从2011年底到2012年间,他在浦口以同样的方法先后作案多起,共骗得2860元。最后,当他在同一家废品店故伎重演时,被群众当场识破抓住。审讯中汤某交代,这招居然是在看真警察查处废品站时受到的启发。目前,汤某已被浦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假警察巧遇真小偷 赚了!
2011年12月的一天,汤某来到浦口区某钟表材料厂院内经营的收购站,声称自己是浦口区公安局的民警,刚刚调来几天,来查处是否回收违规废品,说完就开始煞有介事的搜查起来。
店老板由于确实收了一些违禁品,所以有点心虚,一看男子来势汹汹,就没有对其身份产生怀疑,赶紧从柜台里拿出1000块钱塞给汤某,希望对方高抬贵手,放自己一马。起初汤某还假装推辞,可是很快就把钱收了下来。
说来也巧,正当汤某准备离开时,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店里卖自行车,其实这个男子就是个小偷,自行车是他偷来的,每次偷完车他都来这里销赃,今天这小偷正好撞到了“枪口”上。
还没等小偷喊出声来,店老板一把上前拦住小偷,悄悄告诉他店里有警察,小偷一听这话,赶紧丢掉自行车,撒腿就跑了。
小偷虽然跑了,可一旁的汤某却看出了其中的猫腻,于是立刻装模作样地板起脸来,“这是怎么回事,那个人是什么人?别以为我看不出来,你这里还敢回收赃车!”店老板回忆说。
一听这话,店老板赶紧又掏出500块钱来,跟汤某说:“同志,再去买条烟抽抽,这事你就当没看见。”
就这样,汤某带着1500块钱离开了。店老板表示,其实当时汤某还是有很多破绽的:他没有穿警服,也没有出示证件,连警车也没有,还是骑着一辆电瓶车来的。“主要怪自己做了亏心事,心一虚,就想不了那么多了,只想着怎么把事情平息了。”店老板称。
假警察吃“回头草” 栽了!
据汤某交代,第一次顺利得手后,他觉得这样赚钱太容易了,胆子也更大了起来。
2012年1月10日,他又来到浦口另一家废品回收站“例行检查”,结果发现了一对回收来的电缆,准备把它拖走。一看“警察”要把货拖走,这位店老板赶紧上前阻止,最终以1000元钱了结此事。
该老板说,当时他和自己的母亲都觉得这个“警察”有点不对劲,既不穿警服,也不出示证件,可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,他们也没敢报警。
2012年2月1号,汤某再次来到这家店里,企图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好处费,当时该店老板不在,他的母亲一看又是上次那个“警察”,便赶紧找了个借口进入小房间,偷偷地打电话通知儿子赶快回来。
该老板接到电话赶回店里,汤某还没走。这回,这位店老板鼓起勇气,反过来开始盘问这个“警察”了:“你是公安吗?为什么不穿警服?你的证件呢?能给我看看吗?……”该老板回忆说,一连串的询问后,汤某开始心虚了,说话开始闪烁其词,一会说店里有违禁品,一会说这事就这么算了,企图转身离开。
该老板一眼看出猫腻,上前一把抓住了汤某,并报了案,真警察赶到现场,假警察自然现了原形。
诈骗原因 看警察检查废品站受启发
汤某究竟是怎样想到这么一个骗钱的“妙招”呢?而且从几次作案手段来看,他对警察查处废品收购站的流程和部分规定还非常了解,他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呢?在审讯中汤某表示,这其实都是跟真警察学来的!
据了解,1995年,汤某曾把自己两间平房租给一个废品回收站老板,有时警察去那里检查,并向老板宣传相关法规,天长日久,汤某对这方面知识也就略知一二,于是便想到了这么一条生财之道。
最终,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构成招摇撞骗罪。日前,汤某已被浦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假警察巧遇真小偷 赚了!
2011年12月的一天,汤某来到浦口区某钟表材料厂院内经营的收购站,声称自己是浦口区公安局的民警,刚刚调来几天,来查处是否回收违规废品,说完就开始煞有介事的搜查起来。
店老板由于确实收了一些违禁品,所以有点心虚,一看男子来势汹汹,就没有对其身份产生怀疑,赶紧从柜台里拿出1000块钱塞给汤某,希望对方高抬贵手,放自己一马。起初汤某还假装推辞,可是很快就把钱收了下来。
说来也巧,正当汤某准备离开时,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店里卖自行车,其实这个男子就是个小偷,自行车是他偷来的,每次偷完车他都来这里销赃,今天这小偷正好撞到了“枪口”上。
还没等小偷喊出声来,店老板一把上前拦住小偷,悄悄告诉他店里有警察,小偷一听这话,赶紧丢掉自行车,撒腿就跑了。
小偷虽然跑了,可一旁的汤某却看出了其中的猫腻,于是立刻装模作样地板起脸来,“这是怎么回事,那个人是什么人?别以为我看不出来,你这里还敢回收赃车!”店老板回忆说。
一听这话,店老板赶紧又掏出500块钱来,跟汤某说:“同志,再去买条烟抽抽,这事你就当没看见。”
就这样,汤某带着1500块钱离开了。店老板表示,其实当时汤某还是有很多破绽的:他没有穿警服,也没有出示证件,连警车也没有,还是骑着一辆电瓶车来的。“主要怪自己做了亏心事,心一虚,就想不了那么多了,只想着怎么把事情平息了。”店老板称。
假警察吃“回头草” 栽了!
据汤某交代,第一次顺利得手后,他觉得这样赚钱太容易了,胆子也更大了起来。
2012年1月10日,他又来到浦口另一家废品回收站“例行检查”,结果发现了一对回收来的电缆,准备把它拖走。一看“警察”要把货拖走,这位店老板赶紧上前阻止,最终以1000元钱了结此事。
该老板说,当时他和自己的母亲都觉得这个“警察”有点不对劲,既不穿警服,也不出示证件,可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,他们也没敢报警。
2012年2月1号,汤某再次来到这家店里,企图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好处费,当时该店老板不在,他的母亲一看又是上次那个“警察”,便赶紧找了个借口进入小房间,偷偷地打电话通知儿子赶快回来。
该老板接到电话赶回店里,汤某还没走。这回,这位店老板鼓起勇气,反过来开始盘问这个“警察”了:“你是公安吗?为什么不穿警服?你的证件呢?能给我看看吗?……”该老板回忆说,一连串的询问后,汤某开始心虚了,说话开始闪烁其词,一会说店里有违禁品,一会说这事就这么算了,企图转身离开。
该老板一眼看出猫腻,上前一把抓住了汤某,并报了案,真警察赶到现场,假警察自然现了原形。
诈骗原因 看警察检查废品站受启发
汤某究竟是怎样想到这么一个骗钱的“妙招”呢?而且从几次作案手段来看,他对警察查处废品收购站的流程和部分规定还非常了解,他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呢?在审讯中汤某表示,这其实都是跟真警察学来的!
据了解,1995年,汤某曾把自己两间平房租给一个废品回收站老板,有时警察去那里检查,并向老板宣传相关法规,天长日久,汤某对这方面知识也就略知一二,于是便想到了这么一条生财之道。
最终,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构成招摇撞骗罪。日前,汤某已被浦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